供給鏈金融界說
供給鏈金融(SupplyChainFinance,簡稱SCF),是指將供給鏈上的焦點企業和與其相幹的高低遊企業看做一個團體,以焦點企業為依托,以實在商業為條件,應用自償性商業融資的方法,經由過程應收賬款質押、貨權質押等手腕關閉資金流大概掌握物權,對供給鏈高低遊企業供給的綜合性金融產物和辦事。
供給鏈金融的形式
依據供給鏈金融的界說能夠看出:一樣平常而言,貿易銀行才是供給鏈金融綜合性金融產物和辦事的供給主體。但供給鏈金融的成長形式其實不隻要貿易銀行主導這一種。供給鏈金融在外洋的成長比擬成熟,重要的形式有銀行主導型、焦點企業主導型和物流企業主導型三種。
銀行主導型
銀行主導的形式重要是銀行以生意生意業務中買方購置貨色後從賣方收到的貨色提單和有用發票為根據,為買方解決承兌匯票,並向賣方付出貨款,買方在制訂日期內瞭償貨款和融資款。如許既能知足生意兩邊的生意業務需求,也能減緩買方的資金壓力,同時還能下降銀行的風險。
焦點企業主導型
焦點企業主導形式重要存在於制作業,重要是焦點企業基於本身的裝備供給響應的租賃和貨色代持辦事,在為買方供給資金支撐的同時也擴大瞭本身的營業范圍。
物流企業主導型
物流主導形式重要是具有信息、貨色羈系和客戶幹系上風的物流商為生意業務的賣方企業供給應收賬款融資辦事。
依照融資所需的資產分歧,分為以下三種形式:
應收賬款融資形式
應收賬款融資形式重要是企業以未到期的應收賬款質押給金融機構解決融資的一種融資形式。
融通倉融資形式
融通倉融資形式是企業以存貨作為質押向金融機構解決融資營業的融資形式,重要包含質押包管融資形式和信譽包管融資形式。
保兌倉融資形式
保兌倉融資形式是在供給商(賣方)許諾回購的條件下,融資企業(買方)向銀行申請以賣方在銀行指定堆棧的既定倉單質押的存款額度,並由銀行掌握其提貨權為前提的融資營業,這一形式應用於賣方回購前提下的采購。